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管理策略及管控要点蛋白同化制剂:又称同化激素,俗称合成类固醇,是合成代谢类药物,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和减少氨基酸分解的特征,可促进肌肉增生,提高动作力度和增强男性的性特征。 肽类激素:由氨基酸通过肽键联接而成,作用是通过刺激肾上腺皮质生长、红细胞生成等实现促进人体的生长、发育。一、基础知识一、基础知识蛋白同化制剂品种及分类:1 、现行蛋白同化制剂品种目录共有品种87 个。2 、我国上市的品种12 种:克仑特罗、达那唑、普拉睾酮、甲睾酮、夫拉扎勃、孕三烯酮、美雄酮、诺龙、羟甲烯龙、司坦唑醇、睾酮、替勃龙等。肽类激素品种及分类:1 、现行肽类激素品种目录共有品种65 个。2 、我国上市的品种5 个: 促皮质素、促红素、促性素、生长激素、胰岛素等。一、基础知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常见品种:一、基础知识一、基础知识●蛋白同化制剂特点: 1 、在医疗实践中常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及大手术、肿瘤化疗、严重感染等对机体严重损伤后的复原治疗。 2 、如果出于非医疗目的而使用(滥用)此类药物则会导致生理、心理的不良后果。 (1 )生理方面:滥用蛋白同化制剂会引起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、肝脏功能损伤、心血管系统疾患甚至引起恶性肿瘤和免疫功能障碍等等。 (2 )心理方面:滥用这类药物会引起抑郁情绪、冲动、攻击性行为等等。还会形成强烈的心理依赖。一、基础知识●肽类激素特点: 肽类激素的作用是通过刺激肾上腺皮质生长、红细胞生成等实现促进人体的生长、发育,大量摄入会降低自身内分泌水平,损害身体健康,还可能引起心血管疾病、糖尿病等。 滥用肽类激素也会形成较强的心理依赖。法律法规 《反兴奋剂条例》 (国务院令第398 号。2018 年第三次修订) 二、管理政策反兴奋剂条例 1 、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,并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: (1 )有专门的管理人员; (2 )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; (3 )有专门的验收、检查、保管、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; (4 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三、管理制度2 、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的验收、检查、保管、销售和出入库登记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有效期2 年。 3 、药品零售企业除胰岛素外,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者其他肽类激素。 4 、进口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,除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...